濮县组〔2015〕23号
关于印发《濮阳县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
现将《濮阳县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濮阳县委组织部
2015年7月31日
濮阳县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实 施 方 案
(2015年7月31日)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党务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基层党建工作基本职能,围绕“强化服务功能、健全组织体系、建设骨干队伍、创新服务载体、构建服务格局”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这一目标,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以落实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深化全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巩固、提升的实际效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安排
坚持统筹安排、综合施治,把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简称“治弱”)与“治乱”、“治穷”结合起来,实行“一揽子”整建计划。通过持续整顿,破解基层党建难题,着力把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提高发展能力;把组织优势转化为社会管理优势,促进和谐稳定。
(一)整顿对象。以3月20日各乡(镇)上报县委组织部的100个后进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整顿对象。重点是“治弱”,统筹安排“治乱”和“治穷”任务。
1、“治弱”的重点:(1)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书记长期缺职、工作处于停滞状态的;(2)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现职、工作不在状态、严重影响班子整体战斗力的;(3)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4)党组织服务意识差、服务能力弱、群众意见大的;(5)组织制度形同虚设、不开展党组织活动的;(6)阵地建设薄弱,活动场所利用率低,没有发挥作用的。
2、“治乱”的重点:(1)村务党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混乱;(2)社会治安问题和信访矛盾纠纷集中。
3、“治穷”的重点:(1)经济发展长期落后,收入水平与本乡(镇)平均水平差距较大;(2)产业单一,群众增收致富困难,缺乏自我发展能力;(3)基础设施薄弱,生产生活条件落后,农村人居环境差;(4)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公共服务水平低,存在就医就学等方面的困难。
(二)工作目标和阶段安排。根据整顿工作实际,按照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确定整顿目标,做到有序治理、统筹推进、持续深化。
1、近期目标:9月底前,基本完成组织整顿“治弱”任务。实现基层党组织班子配齐配强,能够组织带领党员正常开展活动、做好服务群众各项工作。
2、中期目标:10月底前,基本完成“治乱”任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3、远期目标:年底前,落实“治穷”阶段性目标。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规划、落实帮扶任务。
二、方法步骤
(一)开展集中整顿
1、建强组织治“弱”(2015年8月—9月底)
(1)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按照省委“能建则建,不能建则派,派也不够条件的先派工作组代行党支部职责”的要求,把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作为首要任务,对党组织书记空缺的要全部选配到位,不能胜任现职的要尽快调整,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可派第一书记开展工作。要严格标准条件。农村要选拔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致富带富能力强、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要改进选任方式。通过“两推一选”(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组织选举)、公推直选、上级党组织委派、面向社会公选等方式,集中选拔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要拓宽选任渠道。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要从乡(镇)干部中选派,或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择优选任。
(2)提升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扶弱培强”工程,推行以“促进党组织功能转型、促进村干部队伍优化,提升服务发展能力、提升服务群众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双促双提”。完善村干部坐班制度,认真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践诺等创先争优活动。
(3)建好服务阵地。年内把软弱涣散村的活动场所建设好,坚持“一室多用”、功能整合,设立村级便民服务点,充分发挥信息服务、学习培训、开展活动等功能,打造服务党员、群众新平台。
(4)加强教育培训。坚持组织整顿和思想整顿相结合,制定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工作计划,边整顿、边培训、边提高。要对调整后的班子成员全部培训一遍,提升基层党员干部能力素质。
2、维护稳定治“乱”(2015年8月—10月底)
(1)开展专项整治。结合实际,对村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混乱、社会治安问题和信访矛盾集中等突出问题,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整治。
(2)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优势作用,实行党员、干部分包化解责任制,一事一策,集中解决。支部委员要结对联系信访老户、重点上访人员,包化解、包稳控。以党员、干部为骨干,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健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机制,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难事不出乡(镇)。
(3)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对群众的法律服务,建立党组织主导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防止和纠正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着力解决群众纠纷处理难等问题。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综合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4)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坚持服务群众、依靠群众,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有效防止宗族宗教势力干预村级公共事务,深化“平安创建”和“无邪教创建”活动。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3、促进发展治“穷”(2015年8月—12月底)
(1)理清发展思路。帮助支部委员会“一班人”增强发展意识,理清发展思路,制定治“穷”规划,根据市场需求和本村优势,选准发展项目,培育具有特色和发展后劲的主导产业,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增强造血功能,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2)加强政策支持。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政策统筹,积极向县级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工商、税务、金融、农业、水利、交通、电力等有关部门申报,争取得到县级相关部门从信息、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
(3)开展帮扶共建。除县派第一书记外,乡(镇)要采取派驻第一书记、组建整顿工作队、建立领导帮扶联系点、开展结对共建等方式,帮助开展“治弱”、“治乱”、“治穷”;组织先进村与后进村结对子,发挥带动作用。
(二)评估验收问责
根据“治弱”、“治乱”、“治穷”近期、中期、远期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分三个批次进行评估验收。
1、近期目标评估验收。(2015年9月1日—9月15日)
主要检查验收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情况。由村级党组织提出验收申请,乡(镇)党委审核,再由县委组织部牵头,采取实地检查、组织党员测评等形式,逐村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情况进行全县通报。检查验收内容:(1)组织整顿是否到位,组织生活制度、工作运行机制是否健全,运行是否有效;(2)基层党组织和班子成员作风是否转变、服务能力是否提升,党员、群众是否认可;(3)活动阵地是否建立,暂时不能建立的,是否有建成的具体规划;(4)是否有具体的班子工作计划、制度建设计划。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整顿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多数群众不满意的,整顿工作要推倒重来。考核验收不合格的,整顿工作队不得撤离。
2、中期目标评估验收。(2015年10月1日—10月15日)
重点检查“治乱”工作完成情况。主要看社会治安是否明显好转、综合防控体系是否健全,非法宗教活动、宗族势力是否得到有效遏制,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是否得到有效化解、经常性排查化解机制是否完善,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群众是否满意。
3、远期目标评估验收。(2016年1月1日—1月15日)
重点检查“治穷”工作进展情况、远期发展规划制定情况。主要看前期帮扶工作是否到位、经济发展是否有了起色,是否确定了发展思路、选定了主要发展产业,是否制定了发展目标和具体可行的发展规划。
(三)建立健全持续机制
1、完善运行机制。(1)完善班子运行制度。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会、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每季度至少上1次党课。(2)严格党员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建立经常性的谈心交心、定期思想汇报制度,认真落实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疏通出口,纯洁党员队伍。(3)规范基层民主决策和村干部管理机制。推行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一定两评三公开”工作法。
2、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农村“一定三有”等制度,把村干部报酬、村级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作为保障重点,切实提高保障水平,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3、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办法,对整顿合格后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管理,防止反弹。对新出现的软弱涣散党组织,要及时发现、及时整顿,不断巩固整顿成果,防止整建工作一阵风、走过场。
三、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乡(镇)党委要把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治弱”和“治乱”、“治穷”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要亲自研究、安排、 挂帅,要抓好统筹谋划、组织推动;班子成员要分包辖区内的整顿对象。要把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作为2015年“三级联述联评联考”的重要内容,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底评选“五好先进党委”的重要依据。
(二)形成工作合力。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把政策、资金、项目等各种资源集中投放到整顿村,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注重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三)加强督导指导。县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推进组办公室要加强对集中整顿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采取听汇报、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进行问责。
中共濮阳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5年7月31日